公告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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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一期)
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
建为历保)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
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
以及《 上海建为历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
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2 年 10 月辅导备案时, 建为历保的辅导小组成员为冯超
、 杨博文、程天鹏、魏永鑫,其中冯超担任组长。 本辅导期,
辅导工作小组人员无变化。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
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
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
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系自 2022 年 10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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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持续跟踪和落实前期重点事项,采取现场
尽职调查、专项问题讨论会、具体问题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辅
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海通证券针对“三会”运作对公司进行辅导,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确保重大事项审议程序的合规性和完备性。海通证
券就《证券法》、《公司法》及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等相关规定
对企业进行了辅导培训。
2、 海通证券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资料收集、
抽查凭证、数据分析等方式继续核查公司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整
改,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
司治理、财务、行业等方面状况。
3、 在实际工作中,海通证券与辅导对象随时保持沟通,对
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辅导对象咨询的相关问题,海
通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辅导工作小组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公司及时沟通
并提出解决或整改方案,并协助公司着手解决。
辅导期内,海通证券及辅导对象均严格履行了辅导协议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均无违反辅导协议的行为。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海通证券对公司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发现,公司在挂牌新
三板期间,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部分法律事项存在不准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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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会同会计师、律师及企业进行充分论证分析,按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企业完善相关制度,采取措施做好
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2、 海通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对辅导对象治理制度等规范运作
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制度。 海通证券及发行人会计师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财务内控
情况,督促辅导对象持续优化内控水平。
3、 海通证券及会计师对辅导对象的资金流水进行了梳理及
核查,并督促辅导对象全面清理资金占用问题。海通证券及发
行人会计师持续关注发行人货币资金使用制度的执行情况,督
促发行人严格履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 海通证券、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
师对公司进行了补充尽职调查,就发现的问题与公司进行了积
极沟通和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公司在规范运作、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上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开展尽职调
查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将进一步按照上市法律相关法律、法规
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对公司财务
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继续进行深入且全方位的核查
与规范,及时关注资本市场政策,使公司尽快符合上市的规范
管理要求。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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