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公司股东郭伟民质押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 88%。
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7,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50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8年3月l曰起至2018年9
月2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向公
司提供1,000. 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质押权人为上
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玉支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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