晖速通信:出售资产的公告(1)
摘牌晖速资讯
2020-06-11 18:46: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11



证券代码:834433 证券简称:晖速通信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将在完成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竣工验收及办证后,将该厂房予以出售,出售价格为含税1.2 亿元。本次交易卖方为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买方为广东立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买方广东立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地址位于东莞市东城牛山外经工业园,是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科技企业。主要对客户的生产工艺流程改进、产品自动化装配,实现智能自动化生产,提供高效、高品质,低成本的现代化工业生产模式。



广东立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物业(具体项目名称以政府项目报建、竣工验收及最终办妥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确定范围为准),包括归属于甲方的物业厂房、附属建筑物、地下空间、相关廊管等与该物业相关的全部产权及相关权属义务(以下简称“目标物业”),交易标的包括物业所附着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东莞市不动产权第 0028686 号。本次交易,因该厂房目前尚未竣工,尚未办理该厂房不动产证,在厂房竣工验收办证后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的总资产为 593,510,448.62 元,净资产为 181,115,901.66 元。如若扣除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1,605.26 万元,则总资产为 577,457,848.62 元,净资产为165,063,301.66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含税金额为 1.2 亿元,无论是按照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或是按照扣除上述非标审计意见涉及金额后的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涉及的相关资产出售情况包括两项:(一)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关于同意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出售土地并在出售土地后终止重庆杆塔一体化项目投资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将公司子公司重庆晖速智能通信有限公司名下 50 亩土地按该土地成本价及土地后续的成本投入,由政府回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700 万元;(二)本次公司出售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含税交易价 1.2 亿元。以上两项累计计算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27 亿元,无论是按照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合并报表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或是按照扣除上述非标审计意见涉及金额后的总资产、净资产金额,本次交易金额均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东城科技工业园厂房并在厂房出售后终止广东晖速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信天馈系统技术研发建设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为 0票,弃权票为 0 票,该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因该厂房目前尚未竣工,尚未办理不动产证。本次交易生效尚需该厂房竣工验收后办妥不动产证才能交易,本次交易尚需要东莞市东城街道政府部门按照项目投资备案等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因该厂房尚未竣工验收,双方的交易尚需各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因此目前尚未正式启动该项审批程序。



因交易双方都属于东城街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