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4440 证券简称:怡丽科姆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怡丽科 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对象不确定,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 22,727,272股股票,发行价格为4.4元/股。2022年2月15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 于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 [2022]320号)。经审查,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符合全国股转公司的股票定向发行要求, 全国股转公司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2022年4月15日,公司确定发行对象,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修改<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因董事向一民、张荷、钱长龙、杨海生参与 认购或与认购对象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该议案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4.40元/股,共发行16,87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28,000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30日出具 的中兴华验字(2022)第510004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基本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怡丽科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交通银行扬州仪征支行 396060100013000015896
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于2023年12月27日对 该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注销专户时无结余利息。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 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21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 分行(下称“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 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228,000.00
发行费用 47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73,758,000.00
加: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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