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6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4508 证券简称:上海东自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2日开市起暂停转让,并于2017年1月11日披露了《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公司暂定恢复转让的最晚时间为2017年4月12日。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严格按照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并与对手方就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多次沟通和磋商。由于本次与交易对方的投资达不到重大资产重组的界定,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并于2017年3月6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并经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 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3月17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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