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1
公告编号:2017—054
证券代码 :834508 证券简称 :上海东自 主办券商 :国信证券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在2017
年8月31日前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应于2017年9月1日开市起被暂停转让。
但因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公司股票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已于2017年5月22日开市起暂停转让,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相关公告(公告名称:《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号)。
因公司正在推进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拟不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相关公告(公告名称:《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不披露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号)。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17—054
特此公告。
上海东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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