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4
公告编号:2018-062
证券代码:834524 证券简称:ST海金格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一的除外:
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告编号:2018-062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本; 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
的其他公司合并;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司职工;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份;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
购其股份的。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的公司债券;
行买卖公司股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三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公司因前款第(一)项、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
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公司股 (三)项、第(五)项、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 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
(三)项规定收购的公司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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