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ST海金格资讯
2019-01-04 18:04: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04

- 1 -

2018 2517

当事人:

北京海金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金格、公

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 18 号院 3 号楼 21 层

2101 内 2103。

齐学兵,男, 1972 年 12 月出生, 时任公司董事长。

万玉华,女, 1962 年 8 月出生, 时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查明, 2018 年 4 月 20 日海金格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司因以前年度部分会计科目报表项目核算不准确, 对公司相

关会计科目、报表项目予以追溯调整,据此调整影响 2015 年净

- 2 -

利润-3,639,407.51 元,调整前 2015 年净利润 1,237,364.29 元,

调整后 2015 年净利润-2,402,043.22 元,调整比例为-294.13%;

调整影响 2015 年净资产-3,639,407.51 元,调整前 2015 年期末

净资产 6,339,322.79 元,调整后 2015 年期末净资产 2,699,915.28

元,调整比例为-57.41%。 调整影响 2016 年净利润-5,028,646.1

元,调整前 2016 年净利润 647,003.05 元,调整后 2016 年净利

润-4,381,643.05 元,调整比例为-777.22%;调整影响 2016 年净

资产-8,656,597元,调整前 2016年期末净资产 11,983,925.84元,

调整后 2016年期末净资产 3,327,328.84元,调整比例为-72.24%。

海金格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

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第 1.5 条、《 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试行)》(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细则(试行)》) 第四条的规定。

齐学兵、 万玉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 第 1.4、 1.5 条、《 信息披露细

则(试行)》 第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根据《业务规则》 第 6.1 条、《 信

息披露细则(试行)》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海金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齐学兵、 万玉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海金格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

- 3 -

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进一

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特此告诫海

金格, 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

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齐学兵、 万玉华应当按照上述规则,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特此告诫齐学兵、万玉华,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海金格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二个转让日内,在我司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本决定书的相关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

2018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https://1458esb.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