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四期)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公司签
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了陈新军、
陈赛德、汤文宇、邵阳共4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陈新
军担任组长。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没有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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