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2
关于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海通证券派出了陈新军、陈赛德、汤文宇、邵阳共 4 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陈新军担任组长。
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没有发生变动。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时间为 2022年 7月 1日至 2022年 9月 30日。
本辅导期内,海通证券主要采用了组织自学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自我学习,加强其对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强化其对股票发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以及信息披露等要求的理解,培养树立责任意识。同时,辅导工作小组继续跟进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切实履行整改要求。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协助公司梳理并整改关联往来及关联交易的同时,要求辅导对象加深对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关联交易披露、公司治理等要求的掌握,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鉴于公司正对整体业务结构进行优化,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在一段期间内受到影响。辅导工作小组将积极与公司沟通,协助公司提升内部经营管理效率,探讨行业及市场趋势,完善业务发展规划,督促公司及时完成业务调整,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海通证券将继续安排陈新军、陈赛德、汤文宇、邵阳共 4 名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其中继续由陈新军担任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安排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对前期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持续跟进,指导并督促公司落实整改,协助公司完善业务发展规划,保持公司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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