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揭示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关注到中清能未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广发证券提示风险如下: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2017年3月31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转公司提交摘牌申请的议案》之异议股东补偿。
中清能于2017年4月14日披露了《不能按时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情况
说明》:因中清能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中清能不再对外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2016年12月23日,中清能发布《股票暂停转让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
年12月26日起因重大事项暂停转让;2017年3月24日,中清能发布《关于公
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司申请延长暂停转让最晚恢复日不超过 2017
年 6月 23 日;2017年5月2日,中清能发布《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的公告》:
公司因未能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被暂停转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 行)》的规定, 如中清能
不能在 2017年6月30日 前披露 2016年年度报告且终止挂牌申请未能获得股
转系统审批通过,中清能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中清能为消除被终止挂牌风险,正在筹备摘牌所需流程及事项。
广发证券已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督促中清能按照股转公司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告,协助做好投资者的解释沟通工作,指导督促中清能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广发证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郭虹虹
联系方式:13455160149
邮箱:https://1458esb.com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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