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4615 证券简称:亚龙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河南亚龙金刚石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律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河南亚龙金刚石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原定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披露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由于该律所人员安排的问题无法参加公司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公司决定更换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所,聘请河南胜威律师事务所的万彩玲律师和方金雁律师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二、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更换律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影响
此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工作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 公告编号:2017-015
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会议见证律所变更给广大股东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河南亚龙金刚石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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