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4684 证券简称:聚合科技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采用发放现金红利的方式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
一、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3,829,503.2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1,713,506.6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5,970,8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45,970,8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8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1,260,144.00 元或等值外币,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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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上述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权益分派》(股转公告〔2023〕510 号)相关指引的规定。
二、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田景岩先生、刘麟放先生、徐军辉先生对本次权益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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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聚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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