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834803 证券简称:鑫昌龙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获 知,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付雪金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
(二)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3)粤 0307 执 6657
号: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02 月 20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北
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付雪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付雪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付雪金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
公告编号:2023-009
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付雪金被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 面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保护也没有不利 影响。
三、 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积极与董事及副总经理付雪金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
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履行给付义务,尽快向法院申请 撤销限制消费令。
四、 备查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3)粤 0307 执 6657 号》
深圳市鑫昌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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