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5
公告编号:2020-109
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受理,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上市辅导验收情况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证监会上海
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二、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 2020 年6 月 1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受理)〔2020〕109 号)。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已获上交所受理。
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受理)〔2020〕
354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提交对上述问询函的回复。
2020 年 8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受理)〔2020〕
567 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提交对上述问询函的回复。
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10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0〕
676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就
《意见落实函》的问题进行了落实与回复。
2020 年 9 月 15 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了《科创板上市委 2020 年
第 79 次审议会议公告》,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定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
时召开 2020 年第 79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公司在科创板股票上市事项。
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提交证监会注册。
2020 年 4 月 22 日起,因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停牌。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变更停牌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1),公司股票继续暂停转让。
三、审查结果
(一)审查通过
根据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79 次会议审
核结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的审查结果为同意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受理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通知》
(二)《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三)《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受理)〔2020〕56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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