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5000 证券简称:锐迅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中天数码申请银行贷款借款,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冠男及其配偶陈静分别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不可撤销保证书》,为中天数码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
期间为 12 个月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止,保证期间
为自融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公司与中天数码分别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合同》,为中天数码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偿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其中公司质押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传统诊疗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贞和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格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应收账款,中天数码质押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吉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客户的应收款账;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冠男分别与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权利质押反担保合同》,为中天数码向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无偿股权质押保证,其中公司质押所持全资子公司中天数码的全部股权,实际控制人高冠男质押其所持 500 万股公司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担保措施涉及的担保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2 年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资产 8,79
5,098.34 元和总资产 87,418,202.52 元的 90.96%和 9.15%。在上述
所涉及的担保交易中,高冠男及其配偶为中天数码提供无偿担保系公司单纯获益交易;公司为中天数码提供各项无偿担保事项,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履行事先审议和披露程序。
经主办券商督导,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规定,本议案中涉及高冠男与公司的交易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全体与会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鉴于本次提供担保涉及质押重要全资子公司中天数码全部股权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五条规定,出于谨慎性考虑,本议案已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尚待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4-005),对上述补充追认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详尽披露。
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06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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