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5000 证券简称:锐迅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4]第 0440 号)以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关于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专字[2024]第0149 号)。
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锐迅股份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为-67,945,058.37
元,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57,641.42 元,资产负债率达 90.83%。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告编号:2024-019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锐迅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中充分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管理层对这些情况或事项的应对计划。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锐迅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锐迅股份公司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二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基于上述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发表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但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影响锐迅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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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非标意见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无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监事会关于上述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该事项的实际情况,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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