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835000 证券简称:锐迅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为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000 锐迅股份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 D11 栋 21 层 21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及公司经营情况做出具体报告,
并对 2024 年度公司发展方向及工作进行规划。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王鑫女士代表监 事会汇报《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编制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 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
01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 2023 年度决算执行情况进行
总结,形成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预期,对 2024 年度的财务计划提出预算方
案。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将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金额为-67,945,058.37 元,未弥补亏损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 28,120,000 元的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九)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 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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