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4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l、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3日审议并通过拟提名汪民、乐大桥、
梅后对、骆德汉、曾德长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董事会成员,实际到会董
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汪民先生主持。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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