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6
苏州复睿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国家光伏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考虑到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复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无锡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复睿”)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复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复睿”)2个公司100%股权。
无锡复睿及南京复睿均为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持有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0.2528MW。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以4,753.46万完成此次交易,最终价格以签订协议价格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为261,789,268.33元,期末净资产为39,798,019.7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锡复睿资产总额为73,086,482.43元,净资产总额为37,468,181.58元;南京复睿资产总额为4,173,576.49元,净资产总额为999,607.58元。2个公司资产总额合计为77,260,058.92元,净资产总额合计为38,467,789.16元。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比对情况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9.51%,公司最近12个月内出售的资产总额合计为77,312,056.42元,占合
并报表总资产的29.53%,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
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上述两个拟出售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合计为38,467,789.16元,占合并报表净资
产比例96.66%,资产总额为77,260,058.92元,占合并报表总资产比例为
29.51%,公司最近12个月内出售的资产总额合计为77,312,056.42元,占合
并报表总资产的29.53%,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1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告编号:2019-001),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双林路251号
注册地址:成都双林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赵振元
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可承接各行业(21个行业)、各等级的建设
工程设计业务。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
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城市规划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工
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设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光伏电站及新能源项
目投资开发(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咨询、设计、
建设、监理、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光伏发电及新能源设备销售;信息工程
与物流建设项目开发、经营;以上行业或领域的国家投资项目的代建制项目管
理业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与上述行业技术相当
的境内外国际招标工程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业务
与项目管理业务,工程技术、货物进出口;对外招聘派遣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
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和行业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编制;为工
程配套的产品研发、采购销售、安装调试及运行业务(不含国家限制产品);物
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居民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4,529.7876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无锡复睿新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2)交易标的所在地:无锡市新区高浪东路20号新加坡工业园403室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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