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昌
盛日电” )原定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披露《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昌盛日电 2016 年 8 月 30 日发布的《 关于无法按时披露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46),由于公司半年度报告
编制、审核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无法按预计时间完成, 公司无法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对昌盛日电的持续督导义务,已提醒
昌盛日电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醒投资
者注意以下风险:
由于昌盛日电无法在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在披露《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前,公司股
票将继续暂停转让;如昌盛日电在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仍无法披露
《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存在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
的风险。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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