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4月21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21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近三年财务报告(2014-2016)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超出预计金额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4)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0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止。
登记地点: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73-85578256
传真:0573-85578256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广全线联盟段283号
邮编:314205
(二)会议费用:席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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