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1
公告编号:2017-021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浙江佳佳童车有限公司支付电费169.95元。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浙江佳佳童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利平,为公司监事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 3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
于补充确认2016年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公告编号:2017-021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浙江佳佳童车有 平湖市新仓镇中华村 私营有限责任 陆利平
限公司 公司
(二)关联关系
浙江佳佳童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利平,为公司监事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浙江佳佳童车有限公司支付电费169.95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支付电费,根据国家电网电费收费标准定价。该交易属于关联方与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2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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