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禧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鸿禧能源资讯
2017-07-14 18: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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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14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7



月 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 7月 7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陆利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设监事3名,其中2名为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提名,陆利平、吕 公告编号:2017-032



思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其中陆利平为连任监事,吕思颖为新任监事,于浩不再担任监事,于浩不持有公司股份。



任期均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至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就任之前,原任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累积投票制实施制度》的规定,本次换届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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