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基本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8月2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陆利平、吕思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选举李健、李金喜、张维鸣、周喜平、李磊、冬丽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选举章武生、易颜新、沈福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42人,持有公司股份158,0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会议由
董事长李健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具体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二
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7年8月2日审议并通过选举王英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10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审议并通过:
(1)选举李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聘任李健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聘任周喜平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4)聘任吴永良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聘任戈勤英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聘任李磊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均为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8月2日审议并通过选举陆利平为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1、该任命董事长、总经理李健持有公司股份39,150,000股,占
公司股本24.78%。
2、该任命董事李金喜持有公司股份36,500,000股,占公司股本
23.10%。
3、该任命董事张维鸣持有公司股份34,246,033股,占公司股本
21.67%。
4、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周喜平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
占公司股本1.27%。
5、该任命董事、董事会秘书李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
司股本0.00%。平湖融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1,100,885股,占公司股本0.70%,李磊持有平湖融鑫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7.82%的股权。
6、该任命董事冬丽华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7、该任命独立董事章武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8、该任命独立董事易颜新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9、该任命独立董事沈福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00%。
10、该任命监事会主席陆利平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
股本0.00%。平湖市合利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
份 1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6.33%。陆利平持有平湖市合利汇鑫
投资合伙企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