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1
公告编号:2017-051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9
月 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
已于 2017年 8月 25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5,267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A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的项目,
其中 6.5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项目备案号为“嘉港区备
[2016]16 号”的鸿禧联合1.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嘉港区
备[2015]68号”的鸿禧大洋0.47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地点
发生变更。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原因如下:2016年10月,嘉兴港区
公告编号:2017-051
乍浦征地拆迁事务所向浙江鸿禧电力有限公司发布通知函,因港区开发建设,业主单位已与嘉兴港区征地拆迁事务所签订征收协议,即日将腾空移交厂房,浙江鸿禧电力有限公司租赁的东方大道265号、259号联合制衣和大洋水洗的经营场地涉及征收。
因此,公司将上述鸿禧联合1.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鸿禧
大洋0.47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募投项目地址变更至浙江明盛
达医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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