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1
公告编号:201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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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结束时间:2017 年 10 月 11 日 12 时 00 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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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 2017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止。
(三)登记地点: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
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
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
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4)股东可以信函、
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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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
联系人:李磊
电话:0573-85578256
传真:0573-85578256
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广全线联盟段 283 号
邮编:314205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费、交通费自
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1 日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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