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9
公告编号:2017-059
证券代码:835183 证券简称:鸿禧能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7年
10月 1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已于2017年9
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
二、变更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9月 25 日收到股东李健先生(截止
2017年 9月 25日,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9,150,000 股,持股
比例24.78%)提交的《关于增加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
为更好的扩展公司业务,扩大公司在苏州的市场占有率及加强公 公告编号:2017-059
司在苏州及周边地区的竞争力,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恒德电力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苏州市工业园区扬贤路创投工业坊53#北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经营范围: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系统的研发、设计、建设、维护、销售、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实际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 9月 28 日收到股东李健先生(截止
2017年 9月 28日,李健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9,150,000 股,持股
比例24.78%)提交的《关于变更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
案的函》,提议变更上述议案部分内容,现拟将苏州恒德电力有限公司原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8,500,000.00 元,其他事项不变。
三、 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知
中应包含临时提案的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议案的提案人资
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上述议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主题和具体审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临时提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它事项不变。
公告编号:2017-059
四、调整后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变更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