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25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5232 证券简称:特毅股份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特毅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特毅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9-016
1、在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
后 3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
公告编号:2019-016
提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霍迎秋
联系电话:0512-65855086
传真:0512-67503213
电子邮箱:https://1458esb.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 339 号 3 幢 401 室
对于回购事项,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苏州特毅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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