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证券代码:835325 证券简称:搜搜电商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成都搜搜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股东自愿限售股份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成都搜搜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樊军、李达、蒋妮非、刘瑜、王献力、杨千、蒋淮、谭玉江提出的《关于拟修改自愿限售股份承诺的申请》。
本次公告前,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樊军、李达、蒋妮非、刘瑜、王献力、杨千、蒋淮、谭玉江出具了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起1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1年后,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全体股东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杰未来持续增持公司股份,全体股东承诺:在股份公司成立后,如本人转让所持股份之日大股东谭杰所持有股份比例低于35%,则本人向大股东谭杰转让所持股份,直至大股东谭杰所持股份比例超过总股份的35%。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规定。”
现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樊军、李达、蒋妮非、刘瑜、王献力、杨千、蒋淮、谭玉江拟修改相关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起1年内不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人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规定。”
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股东自愿限售股份承诺事项的议案》,由于董事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属于该议案中做出承诺的主体,故其回避了表决,并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改股东自愿限售股份承诺事项的议案》,由于监事谭玉江、樊军属于该议案中做出承诺的主体,故其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修改对公司的影响
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樊军、李达、蒋妮非、刘瑜、王献力、杨千、蒋淮、谭玉江本次修改自愿限售承诺目的是为了所持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时谭杰、谭文胜、谭廷裕、王强、钱怡、樊军、李达、蒋妮非、刘瑜、王献力、杨千、蒋淮、谭玉江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成都搜搜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成都搜搜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搜搜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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