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代码:835348 证券简称:明朝万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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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原章程第四十八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现修改为: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方式和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和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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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发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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