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基本情况表
明朝万达资讯
2020-07-01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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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7-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辅导基本情况表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签署了《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B座一层106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产业园16号楼B座一层106
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志海
辅导计划 一、辅导对象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朝万达”)的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
二、辅导目标
本次辅导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促进明朝万达建立符合国内证券法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并严格贯彻在国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具备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
三、辅导内容
根据明朝万达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进行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使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明朝万达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明朝万达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明朝万达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明朝万达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明朝万达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明朝万达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明朝万达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9、督促明朝万达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针对明朝万达的具体情况确定书面考试的内容,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11、对明朝万达是否达到股票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明朝万达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2、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明朝万达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商确定并以书面确认的其他内容。
四、辅导方式
对明朝万达的辅导工作,将贯穿于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全过程,辅导机构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公司机构设置、以及企业发展规划、行业前景、市场情况等问题相互交流,共同学习。除了日常交流辅导之外,本次辅导还将采取集中授课、专题研讨和案例分析、问题诊断和中介机构协调会、务实指导等方式进行。
五、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指派陈亚东、程飞、孙姝淼、尹梦蝶、艾斐五人参与辅导,陈亚东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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