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2023 年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伯耿,男,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
化学工程博士。现任浙江大学化工学院聚合与聚合物工程研究所教授,兼任浙江省化工学会荣誉理事长,浙江亿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斯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李伯耿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叶水荣,197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历任浙江工业大学团委干事、宣传
部干事、容大后勤公司中心主任;2001 年 9 月至今,历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
教学秘书、讲师;2002 年 8 月起,担任兼职律师;2014 年 7 月至今,兼任浙
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专家、马鞍山市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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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仲裁员、舟山市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闫绪奇,1985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会
计学博士。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历任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
项目经理、业务董事;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投行部保荐代表人、业务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保荐代表人、业务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副总经理;海南朝希璞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朝闻天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领潮企业管理咨询(海南)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炫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德尔塔(深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宁波万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杭摩集团独立董事。
二、 会议出席情况
2023年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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