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9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晓音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李伯耿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叶水荣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闫绪奇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程锦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40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沈晓音、沈培林、沈琛聪、周大鹏、杜雅芬、苏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任期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期限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0
1.议案内容:
鉴于以上审议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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