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835401 证券简称:杭摩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摩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晓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257,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5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列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工作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沈晓音、沈培林、沈琛聪、周大鹏、杜雅芬、苏勋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沈晓音、沈培林、沈琛聪、周大鹏、杜雅芬、苏勋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工作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至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李伯耿、叶水荣、闫绪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
工作正常运行,监事会提名田浩、章引书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提名方鹏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第四届监事会任职期限三年;田浩、章引书、方鹏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沈晓
音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沈培
林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沈琛
聪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周大
鹏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杜雅
芬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四届 118,257,823 100%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的议案》-苏勋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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