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1
证券代码:835421 证券简称:绿联智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10:30-14: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21 绿联智能 2023 年 12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 18 号掌安大厦 1 栋 17 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证券代码:835421)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3-036)。(二)审议《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发行新股时、原在册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据此,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账户,公司将与以上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审议《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证券代码:835421)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39)。(五)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事宜的决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函等条件满足后生效。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波先生与发行对象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作为本次定向发行的补充协议、约定了若干特殊条款,投资合作协议与前述股票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细化、完善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申报的事宜,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定向发行的申报材料;
4、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的相关工作,签署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决定签署、补充、修改、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定向发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协议和文件;
6、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7、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定向发行股票的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情况对本次定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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