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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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1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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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1


公告编号:2023-043

证券代码:835421 证券简称:绿联智能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绿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定向发行说明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进行股票定向发行,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编制了《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司审议《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在定向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现行《公司章程》,公司发行新股时、原在册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

据此,针对本次发行的股份,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

公告编号:2023-043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账户,公司将与以上主体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健全完善募集资金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相应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替代公司此前的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相关投资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需要与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签订股票认购合同,认购合同在定向发行经公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此外,发行对象参与公众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时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作为定向发行说明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经公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此,公司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对象秀强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事

公告编号:2023-043

宜的决议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公司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无异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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