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5
公告编码:2018-009
证券代码: 835440 证券简称:慧典云医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慧典云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致歉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具体事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1000
万元变更为设立子公司。公司随后成立了子公司河南云医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该1000万元作为子公司初始资金。因子公司财务、业务人员规范意识薄弱,对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理解不足,子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与河南启日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将1000万元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委托贷款给河南启日贸易有限公司,河南启日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将1000万元委托贷款资金归还至河南云医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构成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贷款的情形。
二、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违规事项,给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深表歉意。在主办券商的督导下,进行了内部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已组织相关人员系统学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并追究此次主要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明、连振国出具《承诺函》:“公司未来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杜绝任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有违反承诺给本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完善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强化各方义务和责任,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对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深表感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此违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之处再次诚恳致歉。
北京慧典云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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