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5
北京慧典云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长李川山。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1日10时。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提名李川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李川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李川山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李川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提名连振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连振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连振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连振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提名朱永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朱永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
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朱永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朱永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提名马丹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马丹丹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马丹丹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马丹丹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提名吴怀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吴怀庆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继续履行职责。吴怀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经公司核查,吴怀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审议《关于提名张大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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