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2
公告编号:2017-050
证券代码:835458 证券简称:元丰小贷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因国家政策原因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调整所需,经审慎考虑,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提请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针对股东大会时可能提出异议的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公司将协调控股股东及其他 公告编号:2017-050
大股东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回购其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具体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大股东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公司终止挂牌后,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同意,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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