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0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5475 证券简称:伏斯特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
收到日期:2023 年 2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2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孙章连 董监高 董事长兼信息披露事务
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冻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章连未能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天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孙章连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性建设,公司将督促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再次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3]058 号
安徽伏斯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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