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1
公告编号:2024-051
证券代码:835476 证券简称:金科资源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话和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鹏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贺翔、徐文冰、杨乾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顾弘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唐鹏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51
1.议案内容:
应许昌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要求,公司需要为公司已审议的向许昌市资产管理公司借款 1200 万元追加公司部分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并承诺北京房产用于抵押融资或变现后的所得专项用于偿还该笔借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抵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哲、许鹏、刘琪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因此,拟定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许昌金科资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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