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20
公告编号:2016-036
证券代码:835481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9月8日,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5日。
(三)在册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现有在册股东6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67,054.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9.16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54元。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金额(元) 认购方式
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
1 567,054.00 39,999,989.16 现金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67,054.00 39,999,989.16
(二)缴款时间的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6年9月18日(含当日)起,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缴款截止日:2016年9月22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2016年9月22日17点前(包括当日),认购人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2016年9月22日17点前(包括当日),认购人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股份认购情况单》原件1份(见附件)传真至公司(公司传真:0574-65781606)或扫描后邮件发送至https://1458esb.com,同时电话确认。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6年9月22日17:30前,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 名: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象山蓬莱支行
账 号:3901340319000006686
注意: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人应与出资人为同一人,不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在汇入款项时,及时提醒汇款行的经办人柜员在汇款用途处注明“投资款”字样。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数量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汇款相关费用由股份认购者自理,不得在股份认购资金内扣除。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定向发行认购期间的工作时间为每日的9:00-12:00,13:00-17:00。认购期间的周六、日不休息。
2、若股份认购者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股份认购情况单》中确认的认购股份(含未收到认购资金或《股份认购情况单》的情形)及《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可认购股份三者不一致的,以其三者中的较低者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退回。
3、对于在2016年9月22日前收到股份认购者的汇款底单及《股份认购情况单》,但未在2016年9月22日前收到银行出具的股份认购者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股份认购者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但因未收到《股份认购情况单》或《股份认购情况单》中指定的联系电话无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