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5
公告编号:2018-053
证券代码:835486 证券简称:国安达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履行相关程序或有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53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华安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合同书的议案》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参与竞买工业生产经营用地126亩左右(具体面积以实际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为准)。若成功购买下工业生产经营用地,公司将在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建设生产安全应急产品生产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灭火实验基地、第三方检测检验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告编号:2018-053
(二)登记时间:2018年11月30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 联
系人:叶惠敏 联系电话:0592-6773928 邮政编码:361023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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