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1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5503 证券简称:清之光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挂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自 2021 年 1月 11 日起停牌。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p.com.cn)披露了《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1-002)。
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资料。经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
并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ZZGP2021020025 的《受理通知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处于审核阶段,终止挂牌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清之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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