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503 证券简称:山东力凯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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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力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日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的工作重点是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九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特殊情况下,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的限制,随时以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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