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园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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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 18: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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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12-15

证券代码:835585 证券简称:东盛园林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东盛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盛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12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会议应出席



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钮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对方 预计发生额



关联担保 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山东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钮 不超过



效东、杨爱君、魏西、胡文英 22,000万元



接受财务资助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无息借 山东东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



款 5,000万元



合计 不超过



27,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钮效东、



杨爱君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条款的相关内容。



原内容为: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作出安排后,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安排的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超过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安排的交易总金额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修改为: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作出安排后,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 20%以上的,必须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由公司董事会作出议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该关联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不超过 20%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公告2016-04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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