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一月
关于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升医学”“辅导对象”“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有:中信建投证券、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恒升医学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为本次辅导的专业辅助机构,配合中信建投证券对恒升医学进行专业辅导并在项目日常工作中对发行人共同进行规范指导。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对象的辅导机构,指派贾志华、宋华杨、张涛、甘伟良、刘怡鸿组成辅导工作小组,贾志华担任组长。前述人
员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辅导时间
本阶段辅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本报告签署之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现场辅导培训,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信息,帮助辅导对象深入学习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公司治理规范和内部控制制度等内容,并协助辅导对象及时、全面地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情况与监管最新要求。同时,中信建投证券协同专业辅助机构对发行人持续详尽、深入的尽职调查。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通过日常交流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内部访谈、专题研究和咨询、案例分析、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开展辅导工作,查阅了公司提供的底稿资料,及时与公司人员进行沟通,询问辅导工作的效果,及时反馈对辅导工作的意见,并对各方面工作提前做出调整和安排。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在本辅导期内,中信建投证券、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辅导培训形式开展了辅导。通过培训,接受辅导人员对 IPO 的相关规则、审核关注要点、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上市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财务会计等方面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对 IPO 过程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加深了认识,并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
识;
2、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发行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对公司历史沿革、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发展计划、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尽职调查;
4、针对公司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研究整改方案,并跟踪督促实施;
5、核查公司资产权属情况,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核查关键人员资金流水并针对公司存在的财务规范性问题进行充分调查,并提出整改方案,并跟踪敦促实施;
7、对公司 2021 年末存货进行了现场盘点。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期辅导过程中,辅导对象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在中信建投证券协调下开展充分尽调工作,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
(五)本次辅导期内接收辅导人员的变动情况
在本次辅导期内,恒升医学接受辅导人员发生了变动,我公司对该事项向贵局报告如下:
1、报送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时恒升医学接受辅导人员的情况
报送上市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时,恒升医学接受辅导人员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王元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