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1
证券代码:835615 证券简称:恒升医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元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股东王元武、何顺萍、胡新蓉、新疆万和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新科源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计5人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48,7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对象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胡新蓉、冯跃翔、陈健、北京易联昌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国金恒升医学员工持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其中,胡新蓉、冯跃翔、陈健和北京易联昌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均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6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公司在册股东(以下简称“原股东”)均自愿放弃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发行价格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5元,由发行对象以货币方式认购。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行业内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公司成长性后,与认购机构充分沟通确定。
(3)发行数量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数量合计697.1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3485.5万元。
(4)本次定向发行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中,为胡新蓉、冯跃翔、陈健和北京易联昌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且无自愿锁定承诺;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本次定向发行取得的股份自愿承诺锁定24个月,其中,间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主体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自该等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享有。
(7)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本次发行尚需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履行股份发行备案程序,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合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王元武、何顺萍、新疆万和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新蓉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事项的时间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拟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市场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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