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3
公告编号:2016-014
证券代码:835615 证券简称:恒升医学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元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科研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科研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变更经营范围,故需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科研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现拟将第十三条修订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科研开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
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上半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西宁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业竞争关系,为解决同业竞争关系,西宁恒泰股东苏安新和夏秀江承诺:将西宁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全部转入青海恒升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2016年3月31日后西宁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有实际经营业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2016年上半年由青海恒升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永道兴邦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购入西宁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两辆车辆。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上半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因王元武、何顺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房屋作为办公室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控股股东房屋作为办公室的管理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因王元武、何顺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恒升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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